01ABOUT
織田紀香是詐騙嗎?
更新日期:
針對詐騙的疑問,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查核後,認定「被告主觀上無不法所有意圖」,「是本件實屬民事消費糾紛」,於民國 113 年(2024 年)5 月 10 日依刑事訴訟法第 252 條第 10 款為不起訴處分。告訴人聲請再議,經臺灣高等檢察署駁回,其後經法院駁回,不起訴處分確定。
處分書怎麼寫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於民國 113 年 5 月 10 日,依刑事訴訟法第 252 條第 10 款為不起訴處分。
處分書理由寫道:
被告在停業後,確實持續辦理消費者退款,並陸續與附表所示之告訴人達成調解或和解
是本件實屬民事消費糾紛
應認其犯罪嫌疑尚有不足
再議的經過
我收到結果時寫的話
我對消費者說的話
我是經營哆奇玩具那間公司的負責人。
哆奇玩具 2023 年 2 月起停業,消費者已付款的訂單無法出貨,我公開道歉:
我再一次的跟各位說聲對不起,收了款卻出不了貨,完全就是我們的錯,尤其我身為負責人,沒有把公司帶往賺錢的路上,難辭其咎。
延伸閱讀:關於哆奇玩具:事件說明、織田紀香懶人包
其他常被問到的問題
其他常被問到的問題,我整理在這幾頁。
常見問題
5 題不起訴處分是哪一天做出的?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於民國 113 年 5 月 10 日,依刑事訴訟法第 252 條第 10 款為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處分書的理由怎麼寫?
處分書理由分別寫:
被告在停業後,確實持續辦理消費者退款,並陸續與附表所示之告訴人達成調解或和解
是本件實屬民事消費糾紛
應認其犯罪嫌疑尚有不足
告訴人聲請再議之後怎麼了?
告訴人聲請再議,原檢察官認再議之聲請無理由,於民國 113 年 6 月 17 日函送臺灣高等檢察署。再議經臺灣高等檢察署駁回,其後經法院駁回,不起訴處分確定。
我對消費者說了什麼?
哆奇玩具 2023 年 2 月起停業,消費者已付款的訂單無法出貨,我公開道歉:
我再一次的跟各位說聲對不起,收了款卻出不了貨,完全就是我們的錯,尤其我身為負責人,沒有把公司帶往賺錢的路上,難辭其咎。
哪裡可以看完整說明?
完整說明在〈關於哆奇玩具:事件說明〉。
延伸閱讀:關於哆奇玩具:事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