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分析
媒體碎片化的年代,平台將會虛擬化,不再是入口
Facebook分食掉大部份流量的同時,靠著各大媒體產出的內容,透過網友們的分享與轉載,也成為了持續維繫Facebook流量的穩定來源。可這麼做卻造成大部份的目光焦點,幾乎停留在Facebook上,而各大媒體只能間接的獲得由Facebook轉介而來的流量。這過程中,Facebook完全不產出任何內容,僅靠著平台黏著住用戶,再靠用戶的轉貼分享,卻可牢牢鞏固其龐大的流量,進而轉換成無可比擬的巨大數位廣告市場,橫霸全世界。
因此,媒體從原本的新聞、內容入口平台,變成零散又碎片化的「某個網頁」。內容的產出,其原先價值可以用來鞏固媒體平台的影響力與地位,卻因為Facebook蠶食鯨吞流量,靠著「聚合」各大不同媒體的內容,各別單一媒體的價值及其影響力快速下滑。在閱聽眾的心中,媒體營造出來的品牌,不再像過去那般被重視。從而,影響到媒體本身的廣告收益,尤其Facebook在廣告技術的先進發展上,造成流量在Facebook、內容也在Facebook,然後廣告也全給Facebook拿走。
為了改善這一局面,或許可以換個角度思考,重新想像一下未來的媒體形態可能可以是什麼樣子。尤其,近幾來自媒體的崛起,素人出道的世界,網紅經濟彭博發展的市場現況,可以看得出來媒體的定義,已經不像是過去那般的認知。現在的媒體,可以是一個人、一個單位、一個團體,甚至是一條狗或一個虛擬偶像。因為社交媒體的助燃,令媒體產生了巨大的質變。中國一位知名的網紅,靠著發文、拍照、搞直播,一年的收入可已超過一間上市公司的營收。這在過去誰能想像?他們靠得是什麼?這背後代表的又是什麼樣的徵兆?
個人媒體的發展與其影響力,已經遠超乎我們過去對媒體的認知。媒體產生了典範轉移,產出內容的新聞媒體不具影響力,沒有產出內容的平台卻成了全球最大的「新聞聚合媒體」。Facebook的出現,造成各大新聞媒體受控於Facebook之後。同時,Facebook這類社交媒體,卻創造出全新又不同的媒體新品種,也就是我們現在所看到的自媒體、網紅等,而這些靠著社交媒體大量擴散自己內容的新品種,開始具有強大的影響力,在各個不同的分眾市場裡,獲得了強而有力的支持。他們不用是媒體,他們已經成為超越媒體的真正新媒體。
因此,從早期的「部落客經濟」到後來的「自媒體經濟」,再到現在的「網紅經濟」,二十年來,一波又一波的個人媒體經濟浪潮,用不同的面貌,本質操作、運作卻完全相同的方式,透過社交媒體擴散、渲染,不停創造出更強大、更茁壯、更具有影響力的「新型態經濟模式」。而這樣的模式之所以能成為經濟,不外乎來自於越來越多廣告主、品牌商、贊助單位,願意付出高額龐大費用,投資在這些個人媒體上,進而獲取支持這些個人媒體背後族群的認同與接納。這是前所未見的新社群時代來臨,也是在Facebook沖掉新聞媒體的影響力之後,卻間接製造出另一批影響力更為量大的個人媒體。
舊的被分化,新的被聚焦,關鍵在於哪裡?
內容的產出,不再是唯一關鍵,個人影響力與觀點,透過族群凝聚力的持續發酵才是核心。因為這群人,不論到哪個平台、到哪個工具、到哪個媒體,都可以透過由自己核心思想與觀念不斷產出的內容,替自己營造出各種影響力。影響力才是這群人具有價值的關鍵,而他們維繫影響力的關鍵,卻又出奇地簡單,簡單到跟一般新聞媒體沒什麼兩樣。同樣產出內容,但他們產出的內容更有魅力、號召力、渲染力。原因來自於:「他們有自己獨到的偏執、極具有個性的觀點」,而這些人格特色,是過去媒體無法做到的。他們具有獨特的性格主張,靠著活生生的人物性格,在社交媒體結交、廣納四方來的網友,進而有意、無意之間經營出自身能夠對話的龐大族群。
我認為,未來媒體的形式,將不再是集合式的新聞平台,而是靠著經營一群在各個領域,極具有影響力的人,由他們產出的內容,所聚合出來的虛擬平台,才是未來新媒體的型態。媒體,不該受限在特定的網站、服務、平台裡,而是可以靠著一群有影響力的人,能不斷的進行板塊位移,不論是到Facebook、Youtube、twitter、還是微信或Line等,在他們背後支持的族群,會緊跟著這群「Influencer」四處板塊位移,他們到哪,各別後面的分眾族群就會到哪,能掌握住他們,就能夠掌握住未來媒體內容發展的趨勢與關鍵,而Facebook將不再是威脅,反而會是協助這群人繼續助燃的最佳工具。
內容變現賣錢,不再只是固定在某個區塊的廣告版位,而是更高層次的拉到「Influencer」身上。從結果論來看,廣告主或品牌主願意花大錢,請他們站台、代言、拍廣告,甚至是寫文、拍影片、做直播,而這一切的執行還無法讓廣告主干涉,原因是他們之所以具有影響力,全來自於他們獨特的魅力個性,也因此要讓他們展現自己原始的樣貌,才能發揮出最高效的效益,支持他們的族群才會買單,廣告主希望透過他們傳播出去的影響力才能發展的最大。這,已經不是純粹的廣告交易買賣,而是未來必然會成規巨大經濟市場的新型態廣告「Influence Sponsored Ads」。
Facebook無法分食這塊市場,但他們也意會到網路上這些很有影響力與號召力的人,可以聚集非常龐大的支持者,進而為他們的廣告流量帶入極高貢獻。可是,對於這些人來說,Facebook卻沒有辦法直接帶給他們收益,也因此Facebook意會到要留下這些人,必須提出分潤計劃,所以從2017年5月起,Facebook即將陸續提供給這些人廣告分潤的服務。理由很單純,因為這群Influencer能夠持續產出具有凝聚力與影響力的內容,而這群人,也可以說走就走,他們沒有包袱,換個平台繼續經營自己品牌,一樣是自媒體發展的獨有特色,不受任何平台的限制。至於新聞媒體沒辦法這麼做?因為新聞媒體組織龐大,有過多的包袱,太多給自己的限制,導致沒有辦法說不依賴Facebook就直接放棄,還是得妥協之後共生共存。
時機來臨,斷層了十五年以上的「經紀市場」該是要有人出來組織。
二十多年前,靠著藝人經紀,創造出娛樂產業前所未有的榮景。但現在,藝人影響力可能不一定比網紅要來得高,藝人的收入可能更比網紅要來得低,可是現在維繫這群網紅或是Influencer的經紀公司,大部份只是做到「接單賣廣告」,並沒有做到所謂的「經營」、「操盤」、「捧紅」這幾件事情。靠著組織性的行為,成立一個Influence Platform,來經紀各類突出、卓越,並具有強大影響力的人們,會是在這社交媒體當道年代的唯一制衡關鍵。流量廣告費讓平台賺,但這群具有影響力的人們,可以因為組織性的策略操作行為,說換平台就換平台,他們的族群也可以在有組織性的操作之下,跟著一起版塊位移。
新聞媒體或是還具有流量的媒體,現在能做的就是:「在媒體還具有足夠影響力優勢前提之下,將流量(目光)紅利轉換成給他們的影響力,靠著結交並鞏固與這群Influencer的關係,替他們打造出漂亮、宏亮的舞台,擴大他們的影嚮力,與他們共生、共存,從而掌握他們的發展權、運營權。」進而去匯聚、聚合各個不同領域裡的Influencer起來,成為亞洲或全球最大的Influence Platform,靠著經紀他們,把那些能產出具有號召力內容的人掌握在手上,再透過製作人為他們量身打造擴大影響力的計畫,將他們放入操作與經營的正向循環裡,廣告將不再只是賣純粹的圖像,而是可以賣到更高階的IP(智慧財產權)。
當影響力可以被IP化之後,透過授權、透過商品化的過程,Influence Platform的營收來源將會變得多樣、多角,甚至可以發展成像是韓國經紀公司那樣,專門經濟大牌藝人,靠著經紀藝人控制了製作、媒體、節目,甚至是文化等,這才是Influence Platform存在之目的。可以主導市場多個不同領域的發展趨勢,並且制定優勢策略,引領文化的走向,帶出更多不同領域的先一步潮流,這時,Facebook也只不過是個工具而已,替這Influence Platform加持的工具,角色會徹底顛倒過來。媒體不再需要去跟Facebook搶流量,而是可以反過頭來要求Facebook配合Influencers的需求,做到各種配合,例如獨家直播、廣告唯一指名、贊助優先指定等,有太多可能性會遠好過於新聞媒體過去純粹只是產出內容的機會。
Influence Platform將會是未來帶領文化潮流發展的領頭羊,而這不是現在才發生,過去早就存在,只是以前沒有組織性的透過具影響力的媒體來妥善操作。趁著新聞媒體影響力還能夠分出去的時候,與其分到Facebook上,倒不如分給Influencer們,讓他們感受到影響力被大幅擴大因而變現能力更強的體驗,就像是毒品一樣,當Facebook把他們捧紅讓他們無法沒有Facebook時,而新聞媒體能扮演同樣的角色,並且增加、增幅這件事情的效應,局勢肯定可以因此被翻轉,掌握越多卓越的Influencer,下個世代的媒體影響力就會全在自己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