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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途中看到一起車禍,一台轎車整個翻轉180度
外出途中看到一起車禍,一台轎車整個翻轉180度,而另一台機車則倒在路邊,機車騎士站在一旁低著頭,而轎車駕駛似乎很痛苦的坐在路邊。
這讓我想起去年四月一日,本來應該是很多工作要好好開始的日子,同時也是許多媒體前來採訪的日子,但是在那一天,我才剛從車庫出來,位居視覺死角,油門剛踏才轉出去就被一台摩托車撞上,而他剛好撞到我車子的右外車,從社區錄影來看,騎車的騎士試圖想要超車閃過我,但因為那是大斜坡,她的機車馬力不足,於是就那麼撞上了。
開車開那麼久,第一次發生車禍,那天可真的嚇死我了,對方沒有什麼傷勢,倒是我的車子全毀跟她的機車右半邊塑膠殼脫落。不論如何,開車的人是我,第一要件就是先下車去詢問傷者的傷勢,畢竟又在我家門口,這種事情不關照怎麼行。
過程中,我們去探望對方好多次,也包慰問金給對方,帶水果禮盒以及各種關心過去,但結果依舊被要了22萬,和解時,負責和解的委員是一般地方社會人士,從頭到尾調解委員沒看影帶也沒做任何判斷,直接開口就是先問對方想要拿多少,起先對方開出將近50萬的要求,調解委員連問都沒問就直接說:你們願意直接給這金額嗎?
那次的調解,著實令我相當震驚,因為從警察的報告書上來看,對方跨越雙黃線超車,而她有足夠的時間停車,但她卻沒有意圖停車,再來是她無照駕駛,對於基礎的道路交通法規部是很熟悉,因此在報告書中大致上都有提到這些,不過調解委員看也沒看,直接看對方提出的收據,那一次的調解還真那我發現不可思議。
對方沒有工作證明,高齡62歲的她,拿了她種菜的照片跟資料,針對影響到她工作的部分索賠將近就20萬,而她不僅沒有投保,甚至連健保都沒有支付,因此去看醫生的醫藥費高的嚇死人,每天住院費就要價1萬元以上,更扯的是兒女去看顧她的時候,報上來的交通費就超過5萬,當然他甚至沒放過要請一位24小時看護,一個月要價6萬,連續申請3個月。
對方無所不用其極的想盡辦法去增加求償額度,本應該站在公平調解的委員,他幾乎不做調解,純粹就是要我們付錢了事,但這種狀況幾乎不可能去支付,好家在當時有保險公司的人在身旁處理,保險公司的人看到他很多單據都是隨手弄來,很多要求幾乎都不符合常理,後來經過保險公司人員的談判,終於將賠償費用降低到22萬,可是,即便如此對我們依然還是很沉重的負擔。
當然舉這個例子是希望開車的朋友,真的得小心,在台灣街頭上的騎士喜歡亂竄亂鑽,有時候他們撞上來,因為開車就是得承擔比較多的責任(這邊指的是主觀認知),而騎車的人一摔車一定會有皮肉傷,這顯得幾乎大多責任都會怪在開車的人身上,除非行車記錄器能完完全全記錄這件事情,而你又不會剛好在死角什麼都沒拍到...。
會想到這件事情除了一早看到的車禍現場,我在回程途中看到一位超高速騎乘機車的人飛快往前衝,改著很大聲的排氣管,然後急速闖過紅綠燈後試圖急轉彎又轉,眼睜睜的看到一個年輕女生就被他嚇到跌坐在地,這種狀況在台北街頭實在屢見不鮮啊。
最後,賠出22萬,大部分保險公司承擔,好險有保險...。以前我還堅持死都不要花保險費去浪費那個錢,現在才知道保險之所以稱做保險是有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