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IKA O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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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開除了!」說這句話時,真那麼容易嗎?

曾有人來面試時,說了這句話:「聽說你很會開除人。」我當下笑了笑,跟對方聊了幾句,也反問對方:「一個人在什麼樣的狀態,會被開除呢?」他說:「應該表現不好,做不到設定的目標吧?」所以,為什麼不是換個角度來說:「聽說,跟織田紀香工作,需要很清楚知道自己要做什麼,以及要能做到所說出來的目標呢?不然,會被開除。」雖不是玩弄文字,可這也從不同的角度與立場,表明了許多以訛傳訛的問題。

身位一位經營者,對於每一位應徵進來的同仁,都是非常看重,極為重視。可是資方與勞方的角色不同,是事實。這沒有太多模糊空間,畢竟不論公司資金是我出或投資人出,開設公司的本意就是希望能獲利、成長且變得茁壯。但是對於想領薪水過日子的上班族而言,也許不一定跟公司想要走的路線一致。甚至,在某些上班族的心中,為公司的續命而做事,並不存在過。可能有人會覺得「不是每個人都得為公司著想才能做事」。是,所以至少這個條件,就不構成我需要再繼續任用此人下去的理由。

同事來我面前說過:「你請這麼多人離開,會影響士氣。」我問了他兩個問題:「我不請人走,會不有人不想幹的時候,自己主動走?」第二個問題是:「如果請人走會離開士氣,那人留下來影響了其他人,會不會影響士氣?」同事聞而不語。我又接著說:「公司被同事開除的時候,是一種聲音;公司請人走的時候,一種聲音。我無法兼顧每一種聲音,畢竟每個決定都是相對的,公司之於員工,員工之於公司。」

同事突然放大膽說了句:「那也有可能是經營者,也就是你做不好,才導致今天這個結果,這也要算吧。」我點頭,同意。我回了那位同事:「對,所以我扛下該扛的責任,即使幾個月下來,沒有成績、沒有成果,薪水照付、福利照給,該做的一樣都沒有少,而這個過程,證明彼此磨合並未有更好的結果產出,是我的責任,也是我的不對,所以我選擇將這些事情結束,並請人離開。還是說妳認為,我應該在自己錯誤的決定之下,然後繼續讓一個人做錯誤的事情?」同事避而不語,我也沒再多說。

他點出一個很有趣的觀點,也就是經營者決策方向有問題,是否應該由員工承擔。我過去很常說一句:「將帥無能,累死三軍。」把矛頭指向執行長、董事長,畢竟作出決策的是他們,他們做錯了,搞到我們做不出成果,累翻的人是我們這群在第一線作戰的小兵。但我沒說的是,這種抱怨說多,對內、對同事們講的頻率一高,我還是成為被請走的對象。不只是因為我對方向、政策的關係無法做出好成果,而是一個答應要做出成果的人,承接工作任務目標後,該完成的還是得做到,沒完成的,說什麼也改變不了沒成果的事實。

我過去多數工作經歷裡,有一大部分是表現不如老闆、主管預期而被請走,另外一部分則是不滿公司憤而離開。至於不滿原因,多如鴻毛,小到公司人與人之間相處,大到老闆制定方向與政策,好像都跟我有關,只要一個看不順眼,或不能接受,反正不做最大。反觀,多數我被請走時,不外乎是做不到公司期望,再不然個性問題。一開始,請我走的公司,我充滿怨恨 不滿、憤怒,怪罪他們不懂我、不了我、不聽我,把所有怒氣指向他們,甚至主管、老闆。可我無法意會到的問題是:「只要你做得夠好,能做出公司期望想要的,怎麼樣也不會淪落被開除。」

有一次,我想要為一位同事在多爭取一些機會,因為聽到很多同事抱怨該位同事表現不佳,造成許多的問題,還有工作嚴重落後、延宕,以及嚴重溝通不良等問題。而我想在爭取的機會是看到該位同事,雖然表現不如其他人的期望,可是依舊在工作崗位上,認真、認份的想要做好。即使,到了最後關頭,我決定要請他離開,但還是想要站在不同的立場,去諮詢其他同事,了解該人有沒有繼續在此工作的可能。但,沒有一個人願意跟他工作,所有人均表達出不是他走,就是接下來等其他人走。

我,最後請那位同事離開。而他離開後,憤而將所有不滿指向我,公開抱怨指責我,而我選擇默默承受。因為,經營者或主管承擔的責任,不只是確保任務達成、目標達標,還有維持團隊的正常運作。回到最一開始提到的:「聽說你很會開除人。」可以的話,為何要開除人?為了一位沒有人想共事的同事,爭取各種可能與機會,期盼找出更好的協作方法,但最終,兩方沒辦法取得共識,於事做出請人離開的決定。還有,沒辦法做出、做到當初談好的目標、成果時,經過多月的磨合與協調過後,狀況依舊,現況不變,為了公司短期發展著想,請人離開,不論背後有多少的難過、困擾,該做的也是得做。

職場,是修羅場,對於公司而言,更是殘苦競技場。還沒有走到外部的市場競爭,光是內部協作,要培養出默契,將工作累積到一定程度的成果,已相當困難。可是時間不會等人、資源與資金也不會是無限使用。很多時候,必須得靠著自己、憑藉真槍實彈的本事,將原本要做到的事情,一項又一項做到,不然,在競技場上,只有被人不斷的擊倒、擊潰,然後潰不成軍,團隊不算是團隊,工作只是一種磨耗,資源不停的被浪費,直到彼此雙方都消耗殆盡,那時,沒有任何的回頭路,更看不到往前的可能。

可以的話,我也曾期盼過,成立一間理想中的公司,不用思考誰留誰走,而是每一個來到這裡的人,可以找到自己的位置,並在此展翅高飛。可無奈的現實卻是,公司營運尚未走到正軌之前,還有許多要調整、改善的地方,每一個人必須在自己的位置上,作出實質成果,且該成果能對公司帶來持續的貢獻,而不是在內部形成阻礙,甚至絆住公司無法成長。這是勞資立場彼此不同的真實面,難有平衡、對等的一天。尤其,公司是營利事業單位,除了好好照顧每一位員工之外,公司更需「具備可以好好照顧員工的實力與本質」,不然,最後可能沒有人能被照顧,而公司就這麼消逝於無情、冷酷的市場裡。

每一次面對同事的離開,就落下多少次的淚水,不論他們主動選擇離開,或我請他們離開。每一個人離開,是不捨、不甘、不願。因此,每回經歷過這些事情之後,越是要求、強迫自己,必須變得更強,將事情做得更縝密,讓每一位還在共事的同事們,能將穩當將這環境維繫、維持下去,令公司得以正常發展,成為同仁們心中,真正的幸福企業,給予他們職涯發展的保障。經營路上,沒有容易的決策,尤其是看待人們的來去。

「在一間公司生存的最低限度,不是對得起公司付出的薪水,而是遇到眾多問題與困難之後,將其克服與解決,成就自己的同時,也成就一間公司。」

出處

  • 作者:織田紀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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