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看到朋友將行銷外發後。
這幾年,感受最深的還是「生意是自己的,自己會比較認真做。」我近幾年最常跟身旁人說:「我心中的100%也許只是對方心中的10%,因此得到這般結果,只是剛好。」朋友問我:「怎麼說?」我回:「對方有對方的生意要做,還有一堆優先順序的工作要排,而我只要不是在對方的主要、重要
收入之中,排序肯定是後面的。」
如果,有一件事情在你心中很重要,那就兩條路:「一條,請全心全意投入,即使自己撞破頭也要做好;另一條,想辦法找很熟很了解也有過配合經驗的人來做,千萬不要貪小便宜只想比最低。」「因為,你用最低價出去,別人可能就用最低的服務規格來做。」倒不是說比較貴,對方的服務就會比較好,但多付點錢,算是多繳點保險。
面對一個再現實不過的事情:「接案單位為了要活下去,不可能只服務一個客戶,同一組團隊,同時在手上多數也是三到五個案子在執行」。因此為客戶而執行後的品質好不好,還是很看團隊整體的經驗與能力。有時,服務費或是報價貴了點,可能是因為對方公司請的人較為資深,成本較高,當然瞞天要價的不是沒有,怎麼辨識還是得看花多少時間去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