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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網路服務的廣告轉換率為何有限

看到李全興分享的那則7-Headlines的資訊提到轉換率。過去我們曾為一些『純網路服務』做過報紙半版廣告、車廂廣告、雜誌廣告,其效果相當有限,如果這邊轉換率指的是從報紙、車廂、雜誌轉換到網站上的訪次時,其效益相對有限。

最近我們也嘗試過替『純網路服務』發宣傳DM,在街頭上到處發,數千份下來,轉換出一點點流量,其效益真的有限。如果說報紙媒體的報導,就我自己為例子,新聞整天每節持續播報在加上蘋果日報的報導,該日部落格流量至少呈現數萬人次的流量。

最理想的流量轉換狀況還是在一些入口集合式的網站上曝光,只要每次曝光其流量轉換相當明顯。網站服務一日破數十萬人不無可能。但,如果轉換到銷售成交時,那又是另外一段要努力的路。

個人認為戶外媒體主要重點聚焦於消費性產品的品牌包裝,建立一種公信力與品牌認知力,讓人們可以持續看到某項產品曝光,在腦海在建立一個感受性的潛在消費印象。

同為網路服務的雅虎購物中心,因為他們做週年慶特賣會的戶外、平面、電子廣告等是真的多少能吸引到使用者眼球,畢竟那不是單為網路服務而廣告,那是為了上面數以萬家的廠商以及數百萬的商品特價做宣傳,其意義完全不同。

至於『純網路服務』,除非其產品(內容)訴求明確,能夠建立在一個與目標潛在消費對象溝通的前提之下,過去經驗是告訴我們其轉換效益都不大理想,即便後續作閱聽眾調查,大多數人都說沒印象、沒看過、不知道的居多。

回過頭來,消費性產品作的效益是真的比較高一些。

當然啦,文案、圖像、傳遞的訊息決定一切,這些素才、創意完全沒有的話,那根本做平面、戶外、電子媒體廣告的意義可以說是趨近於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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