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IKA O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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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薪的實習生制度我不認同

每一個勞動付出,都有其相對價值,應該對上其相對價格,因此,關於應聘實習生不給薪這件事情,個人認為那純粹是「以實習之名,行不當獲取勞務之實。」

我還是強調一次,未出社會新鮮人所行之實習生制度首要是用來發掘人才、培育人才,提早締結與優秀有潛力之新鮮人的關係,並即早建立工作默契,可以在出社會後盡早簽下往日合作的優先雇用契約。

那種純粹打著僱用實習生給予實務訓練為口號,而不給任何薪酬的企業,打從根本就不具任何能力與他人競爭。如果能夠花適當薪資雇用的起像樣的人,又何必花費心思還不給薪來運作實習生呢?然後,再來挑剔實習生不夠好、不夠優秀、不夠聰明?

真有心想要做為培育實習生的搖籃,不要再打著學習口號的大旗卻相對用來打壓具體勞動市場的成長。我相信,實習生因為有拿相應薪資,做到該做的被要求也只是剛好,沒做到因此被解雇那也只是恰恰好。

除非真讓碰到那種「我願意為了求得這份珍貴工作機會,為了這得來不易、千載難逢的機會願意不支薪來做、來學習、來磨練自己。」但,即便如此,遇到這種人,我個人認為企業主基於為了未來勞動市場的良性循環,該給的還是不能少。

行行好,每個未來的棟樑除了要細心灌溉跟照顧之外,最重要的是企業不要因為嚐到點甜頭,引起一陣莫名的跟風,最後導致許多企業也跟著歪風一起做,然後導致新鮮人就業市場搞得更爛、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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