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IKA O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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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規範的視覺設計還算設計嗎

對於視覺設計或美術設計這檔事,我認為一直沒有個界線或是規範,更明確的來說,「視覺」對事物的感知因人而異,要去刻意定義「視覺」在每個人心中應該要遵循的原則、準則,著實很少特別聽過有人這麼去談。

最近跟一些從事設計的朋友聊,這才發現,不僅有人定義「視覺設計」在每個人眼中的審美觀應該是怎麼樣的標準,更有人將「視覺設計」變成一種準則,令人們可以依循去參照的指令跟教條,以這為前提下去設計相應之作品。

是有那麼顛覆了我對「視覺設計」的理解,但也令我陷入深思,「到底視覺設計有了定義與規範後,那些原生、原創的因素、要素與特性,又該怎麼因設計師獨有的性格被放大,突顯?當規範多了,人們僅依循著條例、步驟去完成,那設計還算是設計嗎?」

仔細思考朋友所說,著實不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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