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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參加「新興財務科技工具」的會議,因為這議題很大

上午參加「新興財務科技工具」的會議,因為這議題很大,再加上與會前輩很多都是在金融、科技應用有傑出表現的同業、專家、達人,因此,能夠貢獻的想法有限,沒有特別在會議中發表什麼看法。畢竟對我而言,每天面對各種不同產業的中小企業或微型企業,大夥們(中小企業)的問題大致上差不多,主要還是在於「對資訊取得的不對稱與限制門檻」(也就是政府這介面的不友善)。

回到今日的議題「新興財務科技工具」,就我而言,以今日會議後的發展,我建議分成兩個不同的題目:

「既有金融工具之於新興科技的觀點、態度與支持」
「新興科技之於金融工具應用的發展、規範與支持」

想重新定義此題目的原因在於本日會議內容對我本人而言有點發散,至少開會前看文件以及開會當下各方討論,並沒有在某些議題上特別聚焦,產生出可供各界深度討論的支點。再者是,會議所提供的簡報文件,基本上是拿國外的金融工具來做範例,而這些在台灣能不能應用,可不可以被實現,都是一大問題,有點難作為我去思考發想未來於企業應用時,可能或應該聚焦探討的重點。

再者,另外一個議題「生計保險」(Livelihood Insurance)的觀念對業者來講太新,至少對我而言這種觀念在企業界還算不常聽到,連主講人都說目前還沒有什麼具體商業模式被設計出來或被印證,如果要作為本日討論的議題,是有點不大容易給什麼具體想法或觀點。

回到我個人想法上,主要想談的內容分兩個部分:

一.對於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的建議

因為對象單位是「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對我而言,政府扮演的角色雖不用到領導、領航,但是做到與中小企業常態性接軌很重要。在此指的並非是與少數企業交流,而是政府既然是官方窗口,各種法令、政策,應該要能夠減少與中小企業溝通的障礙與鴻溝,這點是我覺得至少應該要做好的部分。以下各別分幾點來說明:

a. 宣導 – 政府能不能扮演好宣導的角色,好好行銷目前通過的法令或政策。
b. 限制 – 政府認為現階段金融工具的科技應用服務其限制會到何種程度。
c. 態度 – 政府之於中小企業對金融工具科技應用態度為何,是開放還是保守。
d. 方向 – 政府對於中小企業運用金融工具以及發展金融工具的方向是什麼。
e. 角色 – 金融科技的發展其對官方應窗口很多,能否統一主管單位受理。

講白點,也就是政府在支持中小企業,推動成長的力道願意做到什麼程度。如果說只是補助的話,就實務面來看,大企業不需要補助,需要補助的又不一定有那麼多資源(人力、時間)來完成各種書面文件,補助並沒有辦法帶來實質的幫助,更遑論既有的金融工具到底能否為新興科技注入能量。

不談補助,舉個例子好了,如果某中小企業發展出一套以金融工具為基礎的網路服務,這時,政府在中間扮演的角色是什麼?要不要先跟哪個單位報備確認過能不能做?還是如果都沒人知道,只能等到做了後才被政府限制住,那中小企業不就耗費成本後欲哭無淚。另外,政府對於中小企業發展線上金融工具的態度又是什麼?具體來說,是抱持著開放歡迎但在有效管理下的心態讓中小企業去嘗試,還是說只要碰到金融工具於新興科技的應用上就相對非常保守,不願意協助中小企業去嘗試、突破。

具體一點來講,行動近場支付、電子錢包,能不能做?所屬管理單位要問誰?能做的話,可以做到什麼程度?不能做的話,那又要怎麼樣才能做?衍生性的議題則是電子發票的開立其處理彈性到哪種程度?有些原本不開發發票的小吃店,有沒有替代方案能處理。至於這問題可能會回到市場有沒有規模、市場機制能不能做自主性管理,我覺得那都是一開始政府的方向與立場要先說清楚,這樣新興科技之發展與應用,才不會發展到一半突然被斷手、斷腳。

現在政府的態度是遇到問題後才來處理,處理方式則是在尚不了解的階段就直接喊停,而不是在事前先有先規劃跟想法,然後跟業者多方討論後,接著以一個有方向且開放的角度、態度,讓大家盡情去做,做的過程中再來逐步因應其規模、狀態來設計保障、管理等制度。更甚者,連評估的標準都還沒訂出來前,就主觀認定業者可能作法是有問題的,先行喊卡,造成業界實務營運面的阻礙與障礙。

二.既有金融工具對於新興科技的態度

數位文創內容、網路服務、資訊應用、新興科技等,因為是虛擬的,沒有實體物品,造成鑑價門檻高與不容易,以致於當新興科技領域的服務要向金融機構融資、借貸,都會被一個較高的門檻給限制住。這問題不單單只是溝通,而是市場營造出來的氛圍還有政府表達出來的態度,令市場的金融工具使用與發展趨於保守。

舉例來說,會議中提到的幾個議題 「文創產業之於金融單位的融資觀點」、「科技應用類型企業的信用擴張」、「透過第三方單位集資做信保」、「新興科技獲利能力所造成的相對金融限制」、「金融機構期待的償債能力」等,各式各樣的議題,是不是能成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在看待「新興科技」時,可以實質給予幫助、推力的地方,有相當多值得探討、深究的空間。當然,另外一點則是「新興科技」對於風險承擔的管理與監管。

政府有沒有想要推動的政策,如果有,那從中能設計出來的配套方案又是依循著什麼樣的方針、方向而定。至少,有了方針後,企業要透過新興科技來發展金融工具,或是反過頭來藉由金融工具來強化新興科技的能量,這都會比較容易聚焦或是期待可發展的能量在裡面。打個比方,像是金融機構能夠清楚看到政府對新興科技的支持與加持,相信會比較有願意投入更多資金或降低門檻協助其繼續穩定發展。新興科技看到金融機構或是政府給予正面支持的態度與立場,相對發展某些創新金融應用模式時,也比較能夠有方向性的去發揮。

就目前中小企業現況來看,拿那些先進國家的既有科技金融服務來看台灣不大恰當,好歹別人發展這麼多年,也到了一定的成熟度,其過程中遭遇處理過的問題可能光從表面是難以看到,反倒是我們能不能藉由一些處境跟我們類似的國家或是地區,從同樣的規模看待相似的需求,進而訂定出一些扶持、支持的方案或政策,我想會是接下來要有具體行動的一大重心。

出處

  • 作者:織田紀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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