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IKA ODA

文章

多幾家就可以弄電子銀行囉?

挑語病時間。

立院財委會上午審查「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草案」,曾銘宗表示,開了幾次公聽會,也充分了解業者主要需要的是儲值和匯款業務,這些都可以做,但是少數一兩家業者希望利用這個機會經營電子銀行,這是不行的。

(所以多幾家就可以弄電子銀行囉?

立委費鴻泰問,最近為了第三方支付,槓上金管會和銀行公會理事長李紀珠的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宏志,是不是想做台灣的支付寶?曾銘宗回答:「是」。曾銘宗表示,拿100億元申請成立銀行,再經營電子銀行,是可以的,現制就可以做,但經營電子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是沒有關係的,有些業者想要和中國大陸一樣,什麼都可以做,在支付工具之外,還想做其他的,希望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意思是幾家業者聯合起來,拿出100億就可以成立電子銀行囉?

出處

  • 作者:織田紀香,

下一篇

上一篇(較新):搭過Uber很享受,法律還是在前面

延伸閱讀・觀點與感觸

回到「觀點與感觸」 回到「心得與感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