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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3.0
行銷之父『飛利浦‧柯特勒』提到關於行銷3.0的幾個定義,談定義前先明確了解行銷發展的幾個重要進程。
行銷1.0-產品核心
行銷2.0-消費者導向
行銷3.0-價值與精神
至於明確的行銷3.0定義為以下3點:
1. Collaborative(協同)
2. Cultural(文化)
3. Spiritual(精神)
原先的消費者(Consumer)則轉為生產性消費者(Prosumer),為此又被稱為『參與者的年代』(Age of Participation)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現在的行銷策略主軸都以推廣『價值』為核心取向、『精神』為引導軸向。
行銷1.0-產品核心
依稀記得黑白電視當道,買台車就好像是百萬富翁的年代,那時候我最常聽到上門推銷的人當著爸媽的面嗆說『好東西,不買嗎?不買被隔壁的買走就沒了喔?』或者是去家電賣場,你會發現每個店員都比大條的,進去看了好像有點喜歡的東西,順手摸了個兩下,店員就會湊過來說:這最後一組了啊,再不買就沒了喔,大家都搶著要,你現在不買的話,之後排隊可不一定買的到啊。
行銷2.0-消費者導向
接近我出社會的年代,那時最常看的電影是香港電影,影片中反映社會現象的縮影。當時最常聽到的一句話是『以客為尊』。甚至有服務人員被要求『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守則。並且服務業最常呼喊的口號是『上們給錢的就是大爺』,客戶似乎成了銷售業者的全部,當時我印象中還冒出許多顧客消費霸道引發的幾則社會新聞。
行銷3.0-價值與精神
現在你跟消費者講產品有多好、有多棒已經不重要了,他們根本不再意願也不會特別主動掏出錢來購買。比較多的人開始透過各種不同管道取得資訊來作為影響購買意願的依據。再者是產品本身不再是『有就好』,人們需要的更多,更符合他們平常所需,他們需要能真切的感受到『產品的好』,除此之外還可以帶給他們什麼額外更多的好,如此一來掏錢的機率則會相對高上一些。
舉例來講,誰能想像餐廳越來越講究設計、平面造景、環境氛圍營造等,餐廳在過去頂多就是走向美式風格,而現在林立在台灣街頭的餐廳,那一間不是耗盡心思裝潢試圖打造出一種各自為王的餐飲文化。這就是從餐點衍生到週邊的相對效益與架直被提升,並創造出一種專屬於該品牌的精神與意義,進而將整體價值感受傳遞到消費者的心中,去加成、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