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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媒體經營者該有的自省

能力越大,責任也就越大。身為知識傳達者的媒體,應該對自身所成之資訊經過嚴格篩選、過濾,並擁有資訊媒體的志氣、志向,將資訊行駛在正道上。

媒體不想成為媒體該有的格調,那又何須帶著面具扮演著連自我認同都不清的角色呢?傳統媒體即便傳統,但因為那份堅持賦予資訊實際的內涵,知識於是有了深度,咀嚼起來有了口感,至少值得回回那一味。

可,打著資訊媒體大旗的數位媒體,難道就不需對讀者以及自身負責?草草了事,語焉不詳,敘事敘意差者千里,又要如何令人信服其資訊存在之價值。甚者,比時下僅談八卦淪口水之流還要不如。

媒體不應為私人所佔,尤其更不應該成為特定人士作為自我營造品牌之用的管道,這是媒體該有的自知、自覺。連這點都不懂,那又要讀者作何感想?只因為工具的發達、技術的便利,所以輕易擁媒做夢,枉顧讀者權益,平白無端浪費資源。

不論無償、公益還是志業,做了選擇還是給得些交代,交代是對自己也對讀者權益來個具體真意。即便事與願違,媒體該有的公道不能少,不該有的偏執更不能多,至於從起點算來當有的專業則不在話下,連這丁點理解自省都不懂,又遑論傲談自許。難不成想求得個目中無人的標籤,換得一遍聲名狼藉?

媒體經營者,慎思啊。線連了,要等它斷嗎?

出處

  • 作者:織田紀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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