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IKA O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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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雲端IaaS還沒做到服務

Ben提到的雲端觀念還是很棒很有見解。用句比較濫情的說法『這才是原汁原味,貼近現實的說法』。不需咬文嚼字,一樣可以很清楚的形容身為IaaS提供者應該要著眼聚焦的地方在哪裡...。

好吧,我雖然對以前公司推出的IaaS還是挺驕傲的,但是要做到『服務』真的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不光只是提供技術面的解決方案而已。

尤其文中一開始提到的這段文章:理想IaaS應以「服務」為核心。
然而,翟本喬認為,臺灣IaaS根本沒做到「服務」,只做到IT基礎設施的出租,這些IaaS業者只是購買了硬體設備、部署了虛擬化軟體、訂定計費方式、自行開發了自助式的使用平臺後,再透過網路出租給客戶。簡單來說,臺灣IaaS業者還沒有做IaaS,只是買了IaaS再轉租,從實體機器的出租服務改為虛擬機器罷了。「現在臺灣IaaS只做到Infrastructure for Rent,沒有做到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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