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IKA O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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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之所以有價值,是因為競爭

昨天金馬獎因為炒得火熱,大家都在塗鴉牆上憤慨,我想就不方便發表什麼感想,畢竟我也沒再看。只是最後看看得獎名單。

在談金馬獎之前,我想分享一下奧斯卡獎,這是個全球舉世皆知的電影大獎,而我印象中,有幾回這個頒獎活動曾經有很多個獎項被國外(非美國)的參賽者奪走,一拿就是好幾個。好比臥虎藏龍曾經大放光彩,一連奪走好幾個獎項。

一個公平的競爭比賽,只要有人去角逐,看的理當是競賽者所作出來的作品,不論誰耗費的成本多、資本大,但那都屬於參賽者競賽的一部分,小成本翻掉大製作的案例也不是沒有,所以公平點來看,這是個比賽、是個競爭,獎項在公平的原則下,被得獎人拿走,這理所當然,無關國籍、無關種族、無關膚色,因為這是個公平的競賽活動。

要是我們只想搬個國內人人安慰有獎活動,那這種獎的價值與精神是否真有其意義?一個只有普普通通競賽者參加的活動,通常得獎的常勝軍得多了,也會覺得無聊、無趣,而本來就得不到獎的競賽者,在這種自我安慰的活動中還得不到獎,不就顯得更憋、更悶、更難過嗎?

獎,之所以有價值是因為從眾多優秀的競賽者中脫穎而出,那才是真正得獎之後證明實力、能力的勛章,不然,虛掛個得獎其名,真的會比較有意義、真的會比較能夠激勵參賽者、真的會比較能夠激發出人們創造出更了不起、驚為天人的作品嗎?

我想,讓競賽回歸本質,給優秀的人掌聲,同樣也給失落的人鼓掌,因為下一次,這可以成為惕勵自己的好理由。

出處

  • 作者:織田紀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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