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IKA ODA

文章

被要求關站時為什麼不先問律師

節錄文章中的一段內容:「在我大四的某一天,一個台灣警察透過站內信警告我論壇有侵犯著作權的嫌疑,而且我靠此營利(VIP 會員制)。

隨後我跟那位警察約了 MSN 溝通。他只簡短的說,我只給兩個選擇:關站或永遠不回台灣。我不可能不回台灣,因此只好忍痛把卡提諾經由第三方賣給別人。很神奇的是,我到現在還不知道買家是誰,因為那時雙方是透過一個交易中介人(escrow)交易。

卡提諾論壇後來成為現在大家熟悉的卡提諾 CK101,只是再也與我無關。」

警察透過MSN?透過第三方賣給人,還不知道買家是誰?而這交易的中介人難道不願意透漏?那又怎麼會相信要將這麼重要的網站交給他?

他難道不知道有個職業叫律師,可以給些諮詢建議。當時網站已經這麼大了,也是有賺了,透過商業律師來協助處理,應該也不會落得什麼都沒有兩手空空的窘境吧。

出處

  • 作者:織田紀香,

下一篇

上一篇(較新):創業最難的不是點子

延伸閱讀・創業與經營

回到「創業與經營」 回到「專業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