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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給薪的矛盾與衝突
「你的收入等於相對產出,因此能創造多少人效相對就是你的薪資。」
「因為無法量化評估你的專業,所以我認為你的薪資應該會是如此。」
兩句話,道出企業於用人時,對於敘薪的態度。
用人最常產生出來的矛盾就是在評估一個人的能力時,不會有一堆報表在背後去支持該人能力的量化指標,所以協調薪資時,大多不外乎就是落入所謂的協商、協談狀態之中。又或者是換另外一個角度去精算KPI,從企業年度目標換算出相對成本,再從成本中拆出人士費用,作為敘薪的標準。
「弔詭的是,計算越精的企業,越難做到真正符合試算表的結果。」
一個有能力的人,其評估方式涉及面相多元,不會僅侷限在學歷、資歷與經歷上。在此年代,這三歷基本上僅剩下參考之用。一個人在職場歷練可以得到的有社會資源、人脈資源、視野格局、應對應退,甚至還有更多無法被具體衡量的「利用價值」。如此多面抽象的各種可能,要直接換入「人效」,用導推的方法評估該人的價值,很容易失真、失準。
再談另外一個面相的用人文化。企業無法真實評估一個人的能力,所以用自身立場與費用預算作為給薪基礎,拿這來作為談判籌碼。觀察職場文化十多年,勞資雙方的天平在薪資談判上,其優勢幾乎完全倒向資方,勞方即便稍有想法與主見,試圖想跟資方多加談判,到最後不過是落得雙手空空的結果。畢竟,資方的想法相對單純,「反正人力市場中如此多人,這個人談不攏換下個就好,多試個幾次或許會撿到寶,而且還不需多付薪資。」
舉個例子好了。一位有能力、有想法,但缺經驗與實作的人,公司看在對方條件不如預期,因此開個相對較低的底薪給對方,比方說22K。該人在公司努力賣命了兩年,累積出相當多的經驗與成果,可是礙於薪資結構的限制,可能每半年調整一次薪資,每次提昇1000元,兩年下來增長4000元,其薪資從22K變成26K。看起來好像增加不少,但事實上這樣的薪資增長幅度,永遠無法滿足一個對未來有期待、崇景的人。
於是,企業辛苦培養出一位具有戰力、實力的第一線戰士,但卻因為薪資結構制度導致該人委屈求全,領著苦悶的26K。過了一陣子,別的公司大舉徵才,就該人的能力、經驗與實作能力,完全符合該公司的需求,跳槽過去換個工作薪資立刻從26K爬到35K,如此大幅度的增長,幾乎讓該人所效力的原企業無法採取任何積極的應對措施來留人。講白點,要是企業面對到人要流失時,才意會到要改善給薪時,那時加薪幅度肯定不能低於外界開出的條件。
除此之外,部分人對待工作態度依舊取決於未來發展性。講白點就是該工作未來格局能有多大、多少可能性,之於自身職涯發展又能看到什麼機會。一份工作如果就是一直整理文件,每天的最大任務挑戰是面對眼前螢幕裡,將各種報告、資料彙整起來,這種工作即便再有企圖心的人來做,過陣子也會熱情消磨殆盡,要成為留住人的理由,顯得就意義不大。
問題來了,當一個人如此,其他人呢?那些拼死拼活的人,大家起薪拿得差不多,結果看到一個人因為要跳槽,結果公司願意用更高給薪留人,此時不免得會影響那些原本在這環境之中的每個人。甚至,該公司得為此付出相當代價,再不然就是永遠變成訓練中心。把一批又一批的人訓練出來後,都拱手送給競爭對手,眼錚錚看著競爭對手一天比一天實力還要來得壯大,而自己卻只能停留在原地,競爭優勢一消一漲之間,該企業最終還是敵不過市場的現實競爭被迫淘汰。
當下,最該被檢視的問題並非用過去生產勞動制度來檢核現在用人文化,反而應該採取相對變化大、彈性大、差異大的各種當代特質,設計出一套符合現代潮流的用人制度,不然,好的人才難招募、好不容易訓練出來的人才難以續用,企業要走入正向成長循環裡,不過像是做夢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