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IKA O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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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買CD專輯像在抽樂透

「文創(內容)產業因網際網路的發達,而遭受嚴重創傷。」我用窄義的方式來解釋在網際網路還沒發達之前,曾有過的親身經歷,然而這也不只是我個人的看法,許多身邊的人應該都有類似感受。

網路尚在起步,不完全普及之前的幾年,音樂CD專輯賣得很夯。但賣得好不代表消費者就很認同產品的品質。我還記得整整差不多至少有快要五年以上的時間,我買流行音樂專輯都像是在抽樂透一樣。運氣好,抽到一張專輯裡面有超過四首音樂算好聽,但運氣不好?

「一張專輯可能只有一到兩首歌能聽。」

對於消費者而言,那叫做買到一張專輯。但在銷售者來講,那叫做綁定販售,也就是過去傳統媒體或是一般通路賣商品時,熱賣商品總會去包些冷門商品進來,用熱賣銷冷門,別讓冷門商品佔著倉庫與櫃位。而,我實在不得不說,純粹就我買流行音樂專輯的消費者觀感而言,一張專輯只有兩首歌能聽,雖然很主觀,但我認定就是這樣。

內容好的,即使「包裝」不怎麼樣,消費者看上喜歡的自然就會行動。意思是,產品像樣的、做好的、有料的,消費者買了一次之後,真的喜歡產品,口碑自然傳出去,行銷再小小推一把,要弄出熱熱鬧鬧的銷售氣氛也不無可能。

但,這跟網際網路有沒有發達或普及的關係在哪?充其量網路這只是個連結,造成內容被盜版是因為內容被轉為數位化,在網路沒有普及之前,一堆盜版的CD還是賣得很兇。重點在於「盜版犯義的產生」而非怪罪到「網路發達的普及」。因為,想要盜版的人只會找盜版,不想花大錢永遠只想貪小便宜的消費者到處都是。

怎麼確保自己的產品是消費者「願意與甘願」花錢,那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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