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IKA O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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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數位廣告的未來

某日一位前輩問:「你怎麼看台灣數位廣告?」我說:「能有什麼未來?一堆網路媒體寧可流量賤賣給國外聯播網,大量瀏覽數、重複訪次都被人拿去測試,再用一堆話術說不被記錄的曝光是不正常流量,拆分到的利潤又低又少,能賺什麼?」

他說:「但數位廣告持續成長啊!」我:「是啊,大部分數位廣告的預算被Google、Facebook、Yahoo賺走,剩下本土自製聯播網能用的量有效、技術力有限、成效反應有限,客戶算得精,預算較少轉到媒體本身,還是透過FGY的DSP來下較多。」他又問:「那台灣廠商賺到什麼?」我:「一般來說依照預算計價上去的5%到20%服務費,再來是10%到20%的媒體退佣。但FB不退,只有GY願意退,可是比例不高,但保證業績要求高。」

「這樣看來,大部分的數位廣告預算,幾乎都被FGY拿走,而這些都是國外廣告公司,是這樣嗎?」他問。我回:「概略講可以這麼說,稍微爭氣一點的媒體,自己請業務想辦法擠出每一分流量的最大價值,但不是每個客戶都願意買單,媒體相對於曝光量的銷售折扣策略,也都會因應客戶品牌大小而多少必須調整。講白點,靠自己的很辛苦,靠別人的賺得少。」

成效最佳化的過程,全靠將廣告放在不同的網站(先撇開FB)並且反覆曝光之後,吸引到用戶願意點擊,點擊進入到達頁後,依照各種最佳化因素採取積極行動,進而購買或是成交,這是理想化。但機器是死的,機器怎麼可能會知道哪些人喜歡哪些廣告,所以當一個模糊不清的使用者,興趣、嗜好都是不明的狀態下,這用戶到了某些網站時,各大DSP平台就會吐廣告去測試用戶喜好,然後再分析用戶閱讀頁面的資訊標籤化,一次又一次反覆將用戶辨識出來。

這過程非常不精確,因為可能今天好不容易辨識出來的用戶,換台電腦、裝置,然後在不同時間的操作行為不同,系統就很難將其重合為同一個人,接著又是一次又一次的反覆測試,想辦法去掉更多的不確定性,進而精準描述出輪廓較為完整的用戶。可是,這用戶存活週期不長,換個IP、電腦(裝置)、位置又不一樣了,所有的辨識,全都靠大量廣告曝光來測試用戶的相性。

好一點的說法提到用「BT」(Behavior-Targeting)或「RT」(Re-Targeting)可以增加精確度。但糟糕一點的現況分析是:「這需人瀏覽過的紀錄全被存下來,然後系統告訴廣告投放者說『嘿,有個人常常造訪你的網站,你應該要多投放廣告給他』或是『瞧瞧這,有人把商品加入購物車或是對文章加入最愛,你應該針對他的喜好興趣投放廣告給他』。」這時,當廣告主這麼設定了,該用戶走到哪,廣告就跟到哪,不論該用戶是否已經購買,也不管是不是真的有興趣,廣告就是跟著去,各媒體的曝光量一樣被拿來測試,反覆測試找出用戶願意點擊的最大交集點。

每一次的試驗或機器學習,耗掉的曝光量(流量)都不會被計入收入,因此媒體收不到這段錢。然後,過沒多久FGY發表文章,說:「網路上有大多的廣告是沒有效的!因為XXX與YYY理由,所以廣告主的廣告無效,要更嚴格的監督網路上的流量,嚴謹審視每一次廣告曝光對用戶的關係。」再來,演算法修一修改一改,廣告變成要看到該頁面得停留幾秒、ScrollBar的位置有沒有到對應、滑鼠游標是不是正常移動、IP有沒有不正常變動紀錄、Cookie或行動裝置辨識ID是否正常,各種因素的多元稽核,媒體能賣的流量又被打折扣。

最後大絕招是「流量要有效,廣告才給錢。」所以,越來越多Tracking code裝在各大網站上,不裝就不給像樣的錢。裝了,就計算得越來越精,不管用戶前面經歷多少廣告接觸體驗,反正DSP沒算到的不算,有算到的以最後加權比例較大,然後媒體要拿到好的分潤,曝光不能少、位置不能爛、頻率不能差、內容不能糟,要求越來越多,只因廣告要跟成效勾稽,而這段平台建構服務的成本,得由所有媒體來承擔,畢竟,技術是中立的,提供越好越棒越新的技術給廣告主,用史上最低廣告購入價,獲得史上最多的成交訂單,這雙贏啊!

只不過,幹媒體的光靠廣告營收就只好等死說掰掰。

所以台灣數位廣告到底有沒有未來?短時間內,國外廠商獨大的情況下,大家又習慣依賴國外技術,同時市場瀰漫著廣告買越低成效越好代表你越聰明、越會做生意的氛圍時,要好,應該會很吃力。至於那些說傳統廣告沒落沒救沒市場的人,眼光放遠一點,至少這門生意還是台灣本土各家廠商(電視、電台、平面、戶外、室內等)獨佔,國外平台技術甚至連沾都沾不上,客戶給的預算可不會像數位廣告那樣,每一分一毫都要求對應的高ROI勒。

喔,對了,補充一下,還是很多客戶會買傳統廣告,只是市場相對總體預算比例降低而已。即使如此,那還是一門數百億的生意,只是廣告主分配費用比例逐年降低,藉此淘汰掉很多體質本來就不佳的經銷商跟不良媒體罷了。用心經營的,甚至是戶外場域,能匯聚人流,區域人潮特性明顯,可適當辨識生活型態與區域屬性的分眾實體媒體,依然有機會獲得廣告主青睞,尤其這群廣告主就是喜歡那種高大、搶眼、奪目、爽快,花錢在知名媒體代理商上依舊不手軟。

#我的觀點與想法

出處

  • 作者:織田紀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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