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IKA O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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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不等於Facebook廣告轉換

我承認Facebook廣告導流量到銷售頁面做訂單轉換是顯學,但也不代表行銷就只剩下這件事情能做。而且,行銷本質追求的目標就不完全是最大化銷售,而是有更多不同的組合目標出來,例如求品牌曝光、教育市場、培養用戶習慣等,行銷有太多不一樣的目的,而銷售可以說是驗證行銷的最後一哩路。

如果堅持行銷的所有原理跟原則,全部都是為了要做Facebook廣告優化而來,那這樣被稱為行銷,我是完全不認同也不贊同。也許,十年後,世界只剩下Facebook廣告這類工具,而行銷也不再需要其他的手法時,那再來說。但就現在時間點而言,行銷不應該完全對所有銷售負起責任,但行銷可以為銷售帶來助益與助力,這本就理所當然。

行銷與銷售根本兩碼子事,混在一起談的時候,會搞得很多行銷在做的事情根本不需要也沒必要,這就會造成日後談品牌不是品牌、談通路不是通路的奇怪窘境。畢竟,行銷本質是來自於彰顯商品或某件事情的價值,具體一點,讓商品以超額溢價方式賣出,而非純粹點對點的直接對價關係,那稱不上所謂的行銷運作。

Facebook廣告可以做到行銷的事情,但扯到只有唯一目的是做商品銷售轉換訂單拼ROI的話,那就是純粹到不行的「銷售」,兩者本質上不一樣,很難相提並論。行銷做得好,銷售會一飛沖天,兩者相輔相成,而不是所有的事情只剩下銷售結果。如果,Steve Jobs用純銷售話術與口吻來談論Apple的話,也許今天也不會有那麼多行銷價值高到近50%毛利的智慧商品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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