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IKA O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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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恨比稿的視覺設計舊時代

我是位活在舊時代的人。在我從事視覺設計工作的哪幾年間,我們痛恨比稿,對於比稿一事不齒、不屑。當時只要有客戶提出要比稿的要求,我們總會直接謝謝,再聯絡。那時候市場上擁有風骨般氣魄的公司比比皆是。

甚至是當案子接下來後,客戶要求修改,我們還會提出基本修改次數以及每次增加修改次數的費用,並定義清楚其修改的範圍與項目,還有修改之上限。當時客戶非常謹慎小心,所以在進入製作之後,每次溝通都非常注意彼此之間的產出,就是為了避免日後額外修改產生的費用。

客戶簽約後想要更改規格?基本上那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客戶願意從新討論工期、費用、以及先支付掉已經製做的費用,不然想改規格,門都沒有。所以,客戶討論規格時會花上不少時間溝通,甚至來一場馬拉松會議將Requirement of Proposal做出來。規格變更的需求幾乎鮮少出現,大家也列為禁語。

付款想拖延?那客戶名聲肯定壞事傳千里,一下子整個圈子都知道了,客戶的案子大概也跟著臭,下次想再找人做,門都沒有。為了愛惜羽毛,客戶們大多依照安排好的時間付款,有時候連電話都不用打就會直接主動請我們送發票過去。每次付款比例大多讓人滿意。

我是個活在舊時代的人,剛剛說的似乎只存在於Never Land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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