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如果你連肩負起別人生活的責任都不願意扛
「如果你連肩負起別人生活的責任都不願意扛,你又有什麼資格成立公司要求對方跟你一起為了未來而負責?」
在我的職涯經歷之中,曾經有好幾次並未領到薪水,參與創業時更因為被戴上創業這頂大帽子,每次都是連續三到四個月沒有領薪水,如果你說那是「因選擇創業於是就要選擇默默承擔」的話,我認為依此創業的狀態來看,這趟創業旅程除了充滿危險與障礙之外,更難以看到有什麼顯著的未來發展。
我記得第一次沒有領到薪水的時候,頓時家中開銷出了點小狀況,因為不論我有沒有收入,有些是必然的基礎支出,像是貸款、卡費、生活費等,如果過著最低生活品質的話,一個月就得支出至少4萬到5萬,其中有將近4萬都是給雙方家庭的父母,另外1萬則是貸款。
也許可能身為發薪水的企業經營者不覺得別人的生活跟你有什麼責任關係,但今天因為一個月的薪水沒領到,我立刻就得為了這晚來一個月的薪水到處去週轉借錢,而這種追著錢跑的感覺,怎麼追都追不上,我相信誰都不會覺得好過。
而這,不過只是看出一個經營者在經營公司時的手腕跟方法到底是不是恰當。共體時艱不應該是在發生問題時才要求員工一起共患難,因為,彼此是僱佣關係,並非創業夥伴,即便是創業夥伴同樣也得在事前溝通清楚講明白,如果大家會在收入的議題上產生許多糾結與衝突,那適不適和共同創業這就要想清楚。
曾經,我的創業夥伴有過這樣堅持「創業還是一定得發薪水,因為每個人的生活要維持的下去,創業這條路才走的久、走的長,為此原則相當堅持。」結果,因為無法承受市場來的衝擊,一直無法順利進入市場,公司營收顯得相當不穩定,導致許多同事三不五時被「欠薪」,而被戴上創業夥伴帽子的,則更是長為五個月短為兩個月的薪資連續領不到。
我相信,創業是一種彼此都需要擁有「協調共和」的認知,意指大家在許多看法、觀點上要有共通價值觀、共通理解與共通的和諧。其中,應該要顧慮包含的則是「這人到底適不適和成為創業夥伴、彼此有沒有互補戶需的原則、雙方在各項工作上有沒有共同目標與共同願景」等,作為是否評定入伙的依據。
回到主題上,因為發不出薪水或是沒有足夠的能力負擔符合市場行情的薪水,有些打著創業大旗的經營者,請實習生做著正直員工的工作,請工讀生做著大多助理與行政作業,總之,能用低於市場行情的方式先請到「幫手」,能做多少事就做多少事,而這種結果相對又反映出另外一個現實,那就是「公司沒有具體明確的營收成效,導致為了繼續營運下去,只好向下探找生存空間,通常那硬擠出來的空間又是從低廉的人力勞動而來。」
你會說「為什麼績效不彰的企業要繼續活著?或者是為什麼這種經營不善的企業要讓它活著?」是的,我也曾有過相同疑慮,因為在這種企業之中,生命是虛耗的、未來是模糊的、學習是喊假的、經驗是亂來的,沒有任何的規律、規則、規矩可循,在這種企業中發生的大多事物都不合理,也不應該合理。
以致於,只要經營者念頭不轉、不換,企業就像是活殭屍一樣,能勉勉強強活著,但卻賺不到什麼錢、獲不到什麼利,整個公司活著純粹就只是因為經營者的信念而堅持存在,苟延殘喘走下去,能過一天是一天,直到有一天在某個不經意的角落裡終於讓經營者發現一些機會,可以為此再賭一把。
如果,經營企業是用這種態度,處在這種情境之中,身再其中的員工又怎麼會被妥善照顧?而更不用提再這種公司理有什麼未來發展可言,那是一種天天都在消耗生命、燃燒人生的日子,對整體環境來講不只沒有幫助,對那些員工的家庭來說更是會造成直接獲間接的傷害。
要成為對社會有幫助的企業,先從發的起薪資起,願意用正常薪資請人作為基準,不要一開始就走歪了,一步錯步步錯。有多少能力做多少事情,自量力而有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