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IKA O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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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的企業,只要是虧損,面對台灣的道地投資人

在台灣的企業,只要是虧損,面對台灣的道地投資人,基本上只要是用淨資產法來估公司價值,公司真的就是「一文不值」。尤其上市櫃面對主管機關的條件跟要求,沒有到達虧損被彌平之前,本質上就是個難解課題。至少對於投入新創、創新領域的企業而言,當財務報表有虧損,說再多都是枉然。
近期身邊朋友,有本事的就往海外借殼去。至少,別人可以從九個缺點中看到一個優點,願意給企業成長發展的空間與機會。相反的,在台灣,大概就是從九個優點中,看到一個缺點,其實也不用談什麼了。金管會想留住Gogoro,問題是在現行制度下,要符合既有規定,要耗費多大的成本才能將虧損處理到「符合法規」,金管會有想過企業與其耗費成本做這件事,倒不如將手上資金做更適當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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