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IKA O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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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慘業

「面試36家只有4家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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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時,有間設計公司我做了三天就離職。離職的理由倒也很單純,不外乎就是「公司氣氛超乎想像的怪異與詭異」。

面試時,主管(老闆)問我:「你可以配合加班嗎?」我點頭,隨後又問到:「請問加班頻率可以大致讓我知道嗎?」她說:「每天吧,這公司沒有人一天不加班,也沒人可以準時回去。」我聽了後有點驚嚇,於是又問她:「請問加班頻率如此之高,是因為公司生意很好,工作做不完嗎?」她沒有回我,只是強調這工作壓力大,假日偶爾需要配合到公司上班。

因為菜比八,嫩素雞一個,所以點頭答應磨練看看。

面試時,面試官跟我說公司九點半至十點上班,不過盡量早點到。一直以來我有早到公司的習慣,公司訂九點上班,我大概八點半或更早,人就會提早進公司。於是,應主管叮嚀,第一天上班我八點三十左右就進公司。才進去,公司已經滿滿都是人,那股肅殺氣氛還真不知道該怎麼說。沒人打招呼、沒人打點,什麼都沒有,只有一位同事手比了比我的位置,要我坐在那邊。

或許是第一天上班,還有很多不熟的事情,主管沒有交代太多事情給我,只是丟些簡單的橫幅廣告給我製作。上午很快的將所有工作做完,到了下午完全沒事可做。主管請我看看別人在做什麼,學習他們怎麼處理案子。我就這麼靜悄悄在一旁看著每個人在做的事情。不做還好,做了反倒惹惱公司前輩。似乎,我在旁邊看會干擾到他們正常作業。我摸摸鼻子,回到位置上,拿著別人的案子來練習。

六點下班時間一到,我看都沒有人離開,耐著性子等到六點半。等到有點受不了,主動跑去問主管:「請問我們下班時間是否為六點?」主管回我:「對,不過通常這時間我們不會下班。」我眼睛瞪得大大的,又問:「像我現在沒什麼事情,可以先離開嗎?」主管回我:「不行,你就坐在位置上,待到九點以後再說。」我用非常不可思議的表情看著她,完全無法理解。再問:「既然我沒什麼事情做...為何不能回去?」她說:「你走了,像話嗎?你才剛進來公司,他們做多久了?論資格你怎麼可以比他們早走?而且你可以自己找事情做吧?」

我默默等到午夜十二點,跟著大家一起離開。

當晚,我實在睡不著,完全不懂該公司文化。隔天,我依然早到,約莫八點十分就到公司。恰巧,一位前輩已經在位置上,我鼓起勇氣問:「請問公司每天都強迫員工要做到那麼晚嗎?」前輩說:「我們沒有走,你憑什麼離開?老闆說不能下班,又有誰敢走?你以為自己是誰?而且你現在不習慣加班,以後事情變多又怎麼承受得了?真要說,要也是我們比你早離開,怎麼會是你比我們早走?搞不清楚狀況。」一大早聽完這番話,已經不是要不要在這磨練的問題,而是有股強烈的不協調與不安感浮現。

第二天所有人熬到凌晨一點才回家。

第三天,一早來我又找另位前輩談。我問:「大家是不是很習慣晚回去?」這位前輩稍微和緩一點,他說:「能早回去,誰不想早回去?但老闆看不下去啊!只要有人早走,隔天就會被約談。久而久之,形成個不成文規定。老闆認為做得久,才是工作良好表現的依據,這也是為什麼你在別人旁邊學習時,會有人不高興。因為大家做事會慢慢拖,拖到很晚才開始工作,平常上班就是聊天、逛網站、發呆,等到時間都差不多後再來做事,這麼樣就可以弄到很晚,要晚回去才撐得住。反正老闆也愛這套。」

第三天,一早我向主管提出辭呈。

主管:「撐不住了嗎?也好,才那麼兩天就想跑,是個草莓族我們也不需要。」我:「謝謝主管指教,或許就像妳說的,我還不成才無法適應貴公司文化。但,如果一個人的能力是看他要耗掉多少小時才能看出成果,也許我沒辦法達到相應的效益,還請見諒。」談完後,心中大石如釋重負。雖然不過短短三天經歷,卻也帶給我超乎想像的體驗。回頭看看這一切,倒也沒辦法指責他們什麼,畢竟還是有一群人願意在那工作著,不論接受或不接受,他們在那規則、規矩之下生存著、工作著。

三天工作經驗,種下我在五年後決心離開設計業的種子。如果一個以腦力密集為發展的行業,依舊用製造業生產時數來計算產能,可能代表著我不適合、不適任這行業,而這位老闆經營公司的思維,當時我無法苟同,現在還是。離開公司前,最後她跟我說:「要嘛你去適應這個行業,加班是理所當然,要嘛你就不要做這行。這行沒有誰不加班的,搞清楚這行業的業態再來想你適不適合。世界不為你而轉,是你要能配合著世界轉。」至今,很多老闆還是打著責任制,將其內化到員工心中,把一大堆不適宜的思想灌輸進去,將超量超額的工作硬塞到工作時數裡,再怪罪員工能力不足、責任心不夠,要求用更高標準完成手上工作。

事實證明,她講的沒錯。設計,真是一大票公司都在加班。

出處

  • 作者:織田紀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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