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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服務轉型為產品

並不是說網站成為媒體後專賣廣告這門生意不好。但相對於此,我比較傾向在網站成為媒體之前,不論是服務還是產品都可以從中獲利賺錢。

產品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服務是先享受,後付費。過去我們曾花了將近五年的時間做服務,耗費大把時間替客戶量身打造專屬於他們所要的需求,提供各類型的行銷服務,到頭來卻因客戶需求差異極大,多數經驗無法累積,到最後每處理一位客戶需求就是一整個團隊在背後應對著。

服務轉變產品化的過程固然痛苦,但事實上比起後期因客戶需求大幅度變動產生非必要的工作來說,相對投資我想是直得的。

上月,曾與一位長輩談論到經營專案公司的想法。提及公司做了許多專案,可卻幾乎沒有一項專案在公司內部形成經驗,團隊們似乎不斷Reboot,案子做越多越累也越無力。相對於業務銷售也發生同樣的問題,業務們為了各種不同類型的專案,必須持續提升個人專業,直到無法提升,公司反而僱用、依賴起各類型不同的Pre-Sale。

我建議,將公司接案類型限縮在2到3種之間,理想狀況是這3種類型的專案其背後結購又有相似、相同之處,如此才可以藉此讓真正資深的研發人員專注於更先進的技術開發,而一般技術人員則可專注於每次專案的產出,不需一而再再而三的重新面對與適應,減少入門撞牆的門檻。

逐漸將專案轉為產品,訪談客戶需求服務也僅只是了解其部分差異性的工作,減少無畏的資源浪費,如此公司發展才能專注在自我優勢上,並憑其優勢站穩市場腳步。觀念大多數人都知道,但落實徹底執行才是困難之處。

出處

  • 作者:織田紀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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