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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公司的薪水跟工時不成比例

延續香蕉話題Part 3。今天真多香蕉。

在台灣從事廣告產業的人應該很清楚整體廣告業的普遍薪資都相當低廉,這種低薪資是從基層開始一直到管理階層。廣告人工作每日超過12小時是基本,而前陣子出現一些過勞死的新聞真是一點都不意外。

因為前面說太多長文,這篇就短短的帶一下重點。幾個月前我依然在找工作時,我也嘗試想回到廣告業繼續過去燃燒的熱血與生命。那時後面是三類型的工作,一種是行銷經理,另外一種則是客戶總監,最後則是創意總監。

這三類型的工作在廣告公司其負擔工作項目相當多,所肩負責任之重大家應該都不意外。而這三類型的工作如果到了台灣知名廣告公司的話新水也呈現兩種極端,低的大約在40000到55000之間,乍看之下感覺好像還不差是吧?

不過要拿這薪水的人大多已經在同一個圈子打混至少5年以上,而且累積相當多的客戶基礎在,然後還要肩負蠻高的業績、KPI壓力,因此就薪水來看實在並不是太好,而且需要24小時隨時Standby,應付客戶可能一個想法的改變而需要進行的多向內部策略工作調整,週末加班則更是習以為常。

如果拿勞工基本工時一個月工作時數來算,每月基本工時186~176小時,可是如果以廣告業計算的話,每日基本工時則從8小時提高到14小時,每日平均可能多出6小時,還要再加上幾乎沒有放假的週末,那一個月下來額外多出的工時是140~190之間,這是有點誇張的算法。

那從基本工時186比上額外多出的工時140。這代表著你其實可以選擇一份基本又單純的工作,如果想要收入多一點,可以再兼職,其薪資可能比該公司提供的還要多。當然光用工時的算是有問題,畢竟一份工作中能累積的不僅是薪水,但事實上突顯了薪資與工作內容、工作密度、工作要求等並不對等的狀況。

至於高一點的薪資呢?從60000開始往上跳至100000都有,不過我想那主要是因為扛下相當大的業績,從各種獎金加總而來的,從我身邊聽到月領70000的廣告公司主管大有人在,但通常他們附出的心力可也是其他人數倍之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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