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IKA O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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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者別只想當別人的複製品

以前,曾有一間公司這樣期許過「我們要成為東方的迪士尼。」現在,這公司連迪士尼的邊都沾不上。

經營者期許自己要成為哪些典範人士,那是經營者自己的期許。好比,我們可以期許自己成為愛因斯坦、賈伯斯、佐伯斯等人,那是一個人物投射的標靶,純粹是經營者在人格與智慧上的向學。

但,如果經營者說出「我們要成為東方的Apple、我們要成為亞洲的Facebook、我們要成為大中華的Google。」那問題會很大。因為,人對人效法學習容易,而企業對企業?基本上那是一個非常複雜涵蓋許多完全不同的決定性因子所成,光是人種與地區就已經有先天的差異,更遑論在具體的市場與企業發展上很難相提並論。

每一個人都可以找出自己學習模仿的典範,但不是每間企業都能被學習與效法,其關鍵在於企業的組成是一群人,每個人在每個不同的環境產生出來的相對反應都不同,我們無法預期在同樣的條件、同樣的設備之下,人們會做出同樣的反應,因為群體意識、集體共識是無法複製,更無法抄襲。

而當一間企業的經營者所持之遠大抱負,僅僅是希望成為世界另外一端標竿企業的複製品,這企業不僅難以具體找到自己立足的重心,相對的,企業好比被複製出來的生命體,有軀殼卻沒有靈魂。

激勵法則應該放在經營者更長遠的抱負、使命、願景之上,那可以是一個勾勒出來的藍圖,那可以是一個仿製出來的繪本,但那絕對不是一個複製了別人名子而自己相對掛名的畫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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